实时新闻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(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) 一、依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第十一条 进行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,由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。 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》(公通字[2007]43号文件)第十五条 已运营(运行)的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,应当在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30日内,由其运营、使用单位到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。 新建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,应当在投入运行后3...